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解读绩效工资概念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包括: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其中:津贴补贴是指国家规定的特别 岗位津贴补贴(护龄、医疗卫生津贴、防疫津贴)。 前三项为国家统一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已在工改中实施,但绩效工资作为制度按机构类别分步实施。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的涨工资,而是建立新机制。总体要求: 以促进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 建立三个机制 实行一个法律规范 搞好一个统筹三个机制 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 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个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津贴补贴和收入分配秩序 一个统筹 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绩效工资构成1。实施绩效工资前收入构成: 国家基本工资,包括岗位、薪级,中央规定的特别岗位津贴补贴 省政府确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地区补贴、考勤奖 单位自发的福利、补贴、奖金等 改革性补贴,包括提租等,此外,还有年终奖2。实施绩效工资后就是将上述第 2、第 3 项以及国家规定的年终奖全部合并作为绩效工资,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重新组合、并制定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2025 年 5 月起我省相继出台了 4 份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5〕159 号)省公务员局 、财政厅、卫生厅、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25〕89 号)2025 年 5 月起我省相继出台了 4 份文件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25〕85 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5〕181 号)我省绩效工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绩效工资:只是工资收入中的一部分,包括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两部分的比例分别为 70∶30% 60∶40%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补贴 :原则上平均发放 岗位津贴:适当拉开距离 乡镇工作补贴:适当区分补贴等次 部分人员的基础性处理问题病事假、未完成基本工作量或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人员,可按聘用合同或有关规定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岗位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