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阔员工积极参加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 、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发明、小制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第三条 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成 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
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
(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
第六条 “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评审鉴定与推广应用工作
第七条 技术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并下发公司“五小"成果年度指标计划
(二)负责“五小"项目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负责组织“五小”项目的立项审查
(四)负责组织“五小”项目验收、鉴定,参加项目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公司“五小”项目的评审
(六)负责参加推广项目总结评价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 各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参加“五小"项目立项审查与验收
(四)参加“五小”项目的奖励评审
(五)运行管理部负责提供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的评审奖励结果
第九条 基层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五小”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