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
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
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开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别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 公里外)
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
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
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