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物资统计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法律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管理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行“统一采购、公开招标、多方监督"的采购原则和“集中供应、分层管理"的物资供应管理方式
第四条 本规则由 0 制定,适用于公司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0 物资业务管理机构为物资分公司
第六条 物资分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物资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3、根据公司生产、工程计划,负责实施公司主要物资的招标采购、物资供应、推举厂家以及询价活动,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4、负责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市政府(城建部门)投资建设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修技改工程、农网工程、营销计量工程、备品配件、通讯、保卫、办公用具、零星材料等(省公司招标的除外)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5、按公司劳保规定,采购发放公司员工劳保福利用品
6、负责实施物资验收、进货检验、搬运、贮存、发放工作; 7、负责公司物资节约、节能、统计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物资供应的有关服务工作
9、负责公司物资调剂、串换和多余积压物资的处理
10、负责公司上报省公司物资招投标计划,并参加省公司组织的物资招投标
第七条 物资工作纪律: 1、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物资采购活动必须由物资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实施,非物资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或介入物资采购活动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原则,维护正常的物资供应管理秩序
4、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