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勤 管 理 规 定为法律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特制定如下规定:一、职责1、办公室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勤及审核工作
二、工作时间1、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
因司机与工程师工作的特别性星期六、日需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可安排调休
2、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5:30
司机和工程部人员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3、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考勤方式及相关奖惩规定(一)打卡制度1、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每次上下班必须本人亲自打卡,所有上班员工每天应打两次卡
2、严禁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
否则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当事人(请人打卡者和代人打卡者)薪金各 50 元
第二次扣罚当事人(请人打卡者和代人打卡者)薪金各100 元并予以通报批判和行政记过处分;再次发现,扣罚当事人薪金各 300 元,并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
3、因公或因特别情况未能及时打卡,须及时报告直接主管,并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签卡
4、经公司领导批准不打卡的除外
(二)迟到、早退1、无故迟到、早退在 15 分钟(含)以下的,每次扣薪 20 元
2、每次无故迟到、早退 15 分钟至 60 分钟的,扣薪 50 元;3、每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 60 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即扣罚本人 2 天日标准工资)
(三)病假1) 病假者须持区级医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2) 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证明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生效
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交《病假证明单》,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
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