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有限公司 职工探亲假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所颁发的假期规定,现将公司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规定如下: 一、探亲假规定 1
凡参加工作满 1 年的在岗职工,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 1 次,假期为 30 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 1 次,假期为 20 天
假如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 1 次的,可以两年给假 1 次,假期为 45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 4 年给假 1 次,假期为 20 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探亲路程时间,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并按车、船实际运行天数酌情计算
以下地区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具体地区见附件 1)
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 4 年给假 1 次,在这 4 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符合探望配偶的教职员工,每年可以利用寒暑假探亲
我方职工的配偶系其它单位的教职员工利用寒暑假来公司探亲,我方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职工享有探亲条件的,其探亲对象被劳动教养的,可以准许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其探亲对象被劳动改造的,在取得劳改部门同意探亲并取得证明后,可享受探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