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费用管理 为实现员工最优业绩为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规定: 营销人员分为营销部经理-〉大区经理-〉区域经理->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五级
一、薪资办法 (一)薪资构成 薪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驻外补贴+通讯补贴+奖金(提成)+工龄工资 岗位基本工资(元)岗位工资(元)绩效工资基数(元)驻外补贴(元/天)通讯补贴(元/月) 业务代表400-4002050 业务主管4005055030100 区域经理40010070040200 大区经理40020080050300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2、绩效工资=回款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60%+销售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30%+销售考核分数×(绩效工资基数÷10) (1)回款完成率=当月实际回款÷回款任务(最高按 100%计算) (2)销售完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销售任务(最高按 100%计算) (3)连续 3 个月未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绩效工资基数下降 30%,连续 3 个月未完成基本销售任务 80%,调离销售岗位或予以辞退; 3、销售考核分数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
当月回款排名奖 0 至 3 分,当月销售回款额排名与上月销售回款额排名,名次每前进一名,则加 1 分,加满 3 分为止
如名次后退或没改变则不得分; B
客户管理 3 分,新增有回款客户 1 家,加 1 分,丢减客户 1 家减 1 分; C
报表考核 4 分,每少一份(或信息不合格),按要求所交报表总数扣减相应分数
工作态度、纪律情况考评—3 分至 3 分
4、驻外补贴指到四川省内成都以外的地、州开展工作,每月按实际驻外工作天数发放的补贴,本地招聘人员无补贴
驻四川省外地区的补贴每天增加 10 元
驻外工作在同一住地时间超过 15 天以上的,补助标准每天减少 5 元
5、奖金(提成)按每月销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