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
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第五条门卫要做到 24 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
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实行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洁净和宁静、物品放置应定位法律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
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
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
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
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
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别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
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
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