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法律规范1 总则1
1 为法律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 本法律规范。1
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1
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1
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
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
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损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 损失的因素或状态。2
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
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 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2
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 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场处置方案组成。2
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 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2
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2
7 特别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 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2
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 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2
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3 基本规定3
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3
2 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