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 (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书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JTJ077—95)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6.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7。其它文件8.附件:附件 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 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 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三、业主在此同意根据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根据本监理合同规定履行监理服务.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业主: (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