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动物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场所名称: 负责人签字:序号自查项目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自查结果符合打√,无或不符打×一、选址1建在地势平坦高燥、背风向阳,居民聚集集区的下风向,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区域.2与生活饮用水源地距离500 米以上3与屠宰加工场所距离3000 米以上4与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距离500 米以上5与动物诊疗场所距离200 米以上6与其它动物养殖场(小区)距离500 米以上7与动物隔离场所距离3000 米以上8与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距离3000 米以上9与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距离1000 米以上10与交通干线距离1000 米以上11与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距离1500 米以上二、布局1场区周围应建有围墙 2场区入口应设置消毒池,长 4 米,深 0.3 米,与大门同宽 3生产区入口应有更衣消毒室4生产区应有隔离设施将生活办公分开5各养殖栋舍出入口应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6生产区净道、污道应分开7各养殖栋舍间距在 5 米以上或是滞有隔离设施 三、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应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消毒 4应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的兽医室或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备6应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7应有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制度及养殖档案1应有免疫制度及免疫档案 2应有用药制度及用药记录 3应有检疫申报制度及申报记录 4应有疫情报告制度 5应有消毒制度及记录 6应有无害化处理制度及记录 7应有畜禽标识使用制度及记录8应有饲养员及兽医员有效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