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建设和培育内部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内部讲师队伍的整体素养,激励讲师的授课积极性,法律规范讲师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内训讲师(以下统称内训师),向其他员工传授技能和知识,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二、内训师资格评聘及程序第三条内部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属于公司共享的师资力量,属兼职。第四条内训师任职资格1、高度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有责任心,品德高尚,能为人师表。2、本岗位工作技能丰富,知识全面,并且有较强的实践经验。3、有很强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养好,思路清楚,协调应变能力强。4、本文同意从事内训师工作。5、对培训工作具有浓厚的兴趣,学习能力强,并同意与他人分享学习成果.第五条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各级内训师评聘标准按课程等级、课程及教材开发、业务指导能力三要素划分为三个等级;一、初级:有一定的授课经验,能够独立开发公司基础类、专业类课程课题,适用于公司较多岗位。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相当的专业知识能指导员工作业。二、中级:具备三年授课经验。能够独立开发系统性、专题性的课题、课程.适用于很多岗位培训,能在公司推广。在公司范围内的专业领域中具有相当影响力能指导初、中级技术员进行作业。能指导三级内训师提高授课技能。三、高级:具备五年以上授课经验.能够独立开发讨论性、学术性课程课题。适用于不同岗位培训,能在公司推广,对在长期的专业技术实践和讨论中形成独到的理论体系,能指导中、高级技术员进行作业,具有标准教材审核能力,能够指导四级内训师提高授课技能,对生产经营有显著贡献.第六条内训师评审流程:一、由部门推举或个人自荐,填写《内训师推举(自荐)表》附件 1,由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组织各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总办会审批。(取得技师(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优先)审批后,由公司颁发内训师聘书,聘期一年.内部评聘每年根据生产实际开展。第七条当公司内部缺少某一专业知识的内训师时,人力资源部可考虑在社会上聘请,相关管理明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