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用香精的使用方法使用方法(方法与时机) 一、西式肉灌肠、西式火腿类产品: 根据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设备、工艺条件不同,香精的添加使用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主要有三种方法: 1、采纳注射(或不注射)、滚揉工艺生产西式火腿类肉制品,如盐水火腿、庄园火腿、啤酒火腿、烤肉、烤通脊、三文治火腿等产品,可将香精溶解在腌制液中,随注射或滚揉加入肉块中; 2、采纳精绞、拌馅工艺生产半乳化香肠产品,可在拌馅过程中加入; 3、使用斩拌机加工乳化型香肠,宜在斩拌时加入. 二、中式产品(酱卤类): 中国地域宽阔,中式产品加工工艺与用料特点差异明显。无论是白卤还是酱卤类产品可以结合本地风味特点选用适当调味香精来为制品增香添味。 1、采纳西式注射、滚揉工艺生产的酱卤制品,宜在注射时加香精于腌制液中;酱煮时卤汤中同样可以补充添加适量的香精。如:(酱牛肉、禽类制品) 2、 对于事先采纳腌制工艺处理的产品(湿腌法),可将香精溶于腌制液中,静态腌制六个小时以上。 3、 直接添加于卤汤(老汤)中. 建议加香量(使用量) 肉制品用香精的加香量是对肉制品配方中配料总量而言的,确切地说是以最终出成品的重量(实际出品率)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 出品率(%)100-200 200-300 用量(%)0。15-0.2 0。2-0.3 香精复配使用时,单品种香精的使用量要不高于建议加香量。酱卤制品一般按卤汤(老汤)量的 0。3%-0.6%的比例添加。肉制品用香精复配使用知识介绍肉制品用香精的复配使用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对肉制品风味需求的多样化,而且也是肉制品加工企业实现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春发"牌系列肉制品用香精可以通过香精之间的复配,协同增香,实现肉制品香气、香味的完美结合。 1、肉味香精之间的复配 根据肉制品用香精在加香产品的功能作用,可进行香精之间复配使用.例如:8301,可给予肉制品红烧排骨的肉香,它可以与液体猪肉香精 8223 或 8227 复配使用,来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头香。具体比例可根据产品的风味来确定。提供头香为主和提供底味为主的调味香精可以复配使用,可以克服使用单一香精加香的局限性。例如,牛肉香精 8302 与热反应牛粉 8702 复配,可形成五香酱牛肉的风味特征.为了实现肉制品的美味要求,猪肉香精可以和鸡肉香精复配使用。猪肉香精也可以和牛肉香精复配使用。如:8223 与 8405 之间复配。 2、肉味香精与香辛料香精的复配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风味特点,进行肉味香精与香辛料香精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