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一)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由行政管理中心起草,经总裁核定、批准后发布实施,行政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出差和外派管理细则(一)出差和外派定义1、各级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到工作地以外地区完成某项上级指派或同意的任务,当天不能返回办公本部需在外住宿,且连续时间一次不超过 1 个月的为出差
2、由于工作需要而需到同城其它地方(跨区县、乡镇)或相邻城市执行工作任务当天可返回的定义为“市内外勤",不属于出差
“市内外勤"事务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按实报销
3、各级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需较长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上)到工作地以外地区(包括到公司其它机构)完成上级指派或同意的工作的为外派
(二) 出差和外派审批权限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见附件一),并送行政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如情形特别事前无法及时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报销差旅费用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批单》,可向财务部暂支一定数额的差旅费
3、出差审核流程和权限规定如下:(1)总公司:1) 流程: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裁;2) 三日(含三日)以上的出差和部门经理级员工出差由总裁核准; 3) 二日以下非部门经理级员工出差由主管部门经理和行政管理中心核准
(2)分公司:1) 流程: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分公司总经理;2) 分公司总经理出差报由行政管理中心和总裁核准;3) 分公司财务经理出差,由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核准
4) 三日(含三日)以上的出差和部门经理级员工出差由分公司总经理核准,同时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5) 二日以下非部门经理级员工出差由主管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核准
4、外派一律由总裁决定,同时到行政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