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外派人员补贴制度(暂行)为了适应公司进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外派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法律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制度。适应范围及定义: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外派员工及短期出差人员.2、长期外派指被公司派往上海市以外的地点工作,连续 15 天(含)以上,累计 1 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在当地招聘人员及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 5 天,累计 15 天以下,当日出差超过 8小时以上的人员。员工差旅费补贴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等。二、审批权限(一)出差审核权限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2、出差核准: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 2 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 日至 10日的由人事部核准,10 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 2 日内往返由人事部核准,2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或火车作为交通工具.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如有特别需要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三、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出差申请与报告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事专员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员工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人部门岗位出差目的地估计出差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计天出差事由费用预算交通费住宿费业务 招外派补贴补贴合计实际费用实际出差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变更理由核定发放日(人事部填写)部门经理/ 总监人事部财务部总经理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 3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二)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相关说明: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保险费、船票等与所乘坐交通工具有关的必要支出,往返交通费支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