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班子成员年度绩效和人力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市场化建设,提高分公司班子工作水平和绩效,充分调动分公司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动分公司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公司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为指导,以岗位职责为基础,通过对分公司班子成员工作绩效、专业能力、职业理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鼓舞先进,纠正偏差,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此作为晋升、提薪、教育培训的依据
第三条 年度绩效考核应遵循的原则:㈠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从客观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标准,准确评价个人贡献,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分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兑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
㈡坚持多元主体的原则
绩效考核范围涵盖与总公司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并交纳经营风险抵押金的分公司所属班子成员,确保目标压力层层传递,工作责任逐级落实
实行多维度、多层次综合考核,被考核者要接受来自上级、相关同事和下级的考核,确保考核范围全面
㈢坚持激励约束、注重实效的原则
坚持职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
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工作业绩,抓住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运用简便易行的方法,突出实效
第四条 考核对象:分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对象包括与总公司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并交纳经营风险抵押金的分公司所属班子成员,任职半年(含)以上者参加考核,任职不足半年者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力资源管理考核对象包括公司下属所有成建制单位
第二章 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和考核周期第五条 考核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作为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部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分公司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考核在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