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护理副院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分管工作
制定护理工作进展规划,定期参加全院护理活动,及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对护士的任职 资格,确保护理队伍的整体素养
3,负责指导并审定护理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
定期检查危重护理、专科护理、基础护理、分级护理、技术操作等工作的实施,发现情况,实行有效对策
4.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定期听取护理部工作汇报,了解护理管理指挥系统的组织管理效应
重视护理部正副主任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支持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行使领导、管理职权,确保护理部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5.负责指导护理部开展护理继续教育工作及职业道德教育
不断引进有关的新理论、新技术,有计划地培育护理骨干人才,造就一支素养优良的护理队伍
6.督促检查各级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护理教学、整体护理及护理科研工作
护理部主任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与质量控制,定期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工作,并按期总结
实现护理工作的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负责院内护理人员调配,向分管副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
3.以现代护理观为指导,突出护理特色,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与操作规程,检查指导各科室落实基础护理、分级护理与专科护理
定期参加护理查房
4.深化科室,常常检查、督促各项护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解决各科护理工作中的问题
对急、危、重患者及护理难度大的患者的特护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或亲自进行技术指导
5.负责拟定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做好基础理论,辨证施护能力与中、西医护理操作技能的培训
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引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与应用
并定期组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