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县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学校汇报材料大屯镇中心小学2025 年 10 月创建县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学校汇报材料县语委领导:你们好!现就我校创建工作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我校始建于 1900 年,重建于 1993 年,1993 年被命名为镇中心小学.近年来,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和建设,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教育教学设施完备,老师队伍优化,教学质量稳定。学校共有 13 个教学班,在校学生 562 人,教职工 36 人,专任老师 36 人.其中本科学历 9 人,大专学历 10 人,小学高级老师 27 人。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动素养教育,优化育人环境,并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根据市、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启动和推动省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动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我校根据《安徽省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方案》的相关要求,取得了一些成效,语言文字已经纳入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各项工作开展有序,语言文字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律规范化。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全面进展的合格人才,首先要有一支高素养的老师队伍和一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由此,我们与 2025 年 9 月成立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林长杰校长为组长,杨兴华副校长、韩蕾副校长为副组长,苏振营、蔡新平、毛义武等老师为成员.同时,制定工作机制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制定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活动的时间和方案。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领导上、制度上提供了保障。其次,学校加强在教育教学和德育方面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制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宣传平台,进一步推动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的实施.领导和工作小组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职,各成员也团结协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为深化地开展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学校人文教育,打下了基础。二、仔细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了开展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我校加强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学习和广泛的宣传工作。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校长亲自动员布署,组织老师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以及宿州市《关于开展创建学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