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联络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原则,就乙方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等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数及条件:1、熟手车位工人数:共 30 人
具体人数视甲方生产需求而增加或减少
若撤离人员必须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
2、条件:(1)年龄 18 周岁—45 周岁;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原件,民族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年以上车位熟手,送人到厂可以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录用
(2)身体健康,无精神问题,无残疾
(3)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富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可适应加班要求
二、合作期限:协议 个月, 即 年 月 日到厂至 年 月 日离厂,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合约期限
三、工作时间、地点及岗位:乙方 员工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由甲方统筹安排车位作业生产,甲方保证乙方员工在无毒、无害、无危险性的环境下工作,否则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费用与支付: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派遣费用车位工以 16 元/小时/人的标准计算,辅助工以 14 元/小时的标准计算
乙方员工工作满 3 天(含)甲方必须予以计算费用
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提供免住宿,包两餐工作餐
2、车补 甲方按 300 元/人支付给乙方,做满一个月一次性支付3、乙方员工在甲方厂内工作,工作时间参照甲方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作时间执行;由乙方与派遣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乙方员工当月出满勤(不请假\不旷工)的情况下工作时间不低于 260 小时(含加班),因甲方原因乙方员工出勤工时未能达到 260 小时按 260 小时计算
4、乙方需派驻厂管理员驻甲方协助对甲方人员的日常管理,甲方另支付 30 人以下 3500 元每月、30—50 人按 4500 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