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团体制改革的背景、目标与路径傅谨2025—3-19 9:15:29 来源:《福建艺术》(福州)2025 年 3 期第 7~14 页 【作者简介】傅谨,中国戏曲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前面的话:前不久遇到一位厦门同行。她显然在心里憋了许久,终于忍不住提起,对我一篇有关戏曲剧团改革的文章非常生气。她的反应令我始料未及。我一直以为中国的戏曲剧团要有未来,就必须推动体制改革.诚然,我对现在正展开的改革有许多保留,但对于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始终坚信不疑。刚好文化部体制改革办转来去年底我在他们召开的专家会议上的发言记录稿,我稍做整理,发给《福建艺术》,请福建的朋友们,也请各位同仁指教。 新一轮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已然展开.这里要讨论的,是剧团体制改革的背景、目标与路径,其中以戏曲剧团为主要对象。因为戏曲剧团数量最多,艺术样式最重要,改革最复杂、最困难,最引人关注,引起的异议也最大.戏曲剧团改革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是推断这轮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 一、现行体制的来源与流变 讨论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首先需要了解现行体制的来源.这种体制在世界上无通例可援,独一无二,始于“戏改”. 20 世纪 40 年代末大规模的“戏曲改良”,随解放战争展开.华北地区从1947 年开始“戏改”,1949 年“戏改”在全国铺开,1951 年基本结束。随之全国开始实施剧团登记制度.讨论剧团现行体制的沿革,可以把剧团登记制度看成一个关键的转折,它决定了以后几十年文化演艺事业进展的走向。剧团登记制度有些内容看似平常,却影响深远,比如登记表要求剧团写明演出的“剧种”,它造成了我国现有 300 多个剧种的格局,以行政区划分剧种的现象由此开端。此前剧团常常流动,登记制度特别要求剧团须有固定演出地点,由此建立了剧团和剧场的联系,同时也彻底改变了剧团流动演出的惯例。登记制度要求剧团在艺术上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导致多个戏班的好角不得不拢聚一起,否则无法通过登记.它使单个剧团的演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同时剧团数量也因之急剧减少。现在我们讨论的要改革的文艺院团,就是这个登记制度的产物。 那些没有通过登记的剧团,基本就处在自生自灭的状态,且常常被打压、限制甚至禁止。未经登记的剧团到处演出的现象虽然几度重现,可是身份已经变成黑剧团,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在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更是几乎全被消灭,80 年代才得以复苏.这类剧团到今日仍然存在,各地政府对它们的态度并不一致,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