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办公室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同时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条 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日常管理、调配、数据统计,及运行费用审核,驾驶员考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公务用车
第二章 车辆使用第四条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第五条 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
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
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第六条 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第七条 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
第八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第九条 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第十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常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第十一条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
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
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十四条 车辆发生任何违章情况,均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第十五条 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