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扩大“零零创商”品牌的知名度,公司将对所有的加盟店实施统一管理
1、加盟店主是加盟店的合法拥有者,总部拥有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1)包括不限于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营销相关专有资源和技术等;2)总部拥有宣传推广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等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3)产品:包括总部自行设计、自主品牌的产品及与总部建立营销合作关系的其他厂家的产品
2、店内、店外要求统一 VI 识别形象
3、加盟店需配置电脑,配送车辆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系
4、加盟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加盟店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加盟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5、加盟店与总部签定责任书,加盟店按规定完成销售额,总部将定时对加盟店的营业状况、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年终总评对超额完成销售额的加盟店,公司按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以销售额来进行级别等级机制,对不能完成销售额的,按不同程度给予亮黄牌甚至收回加盟资格的处理
6、加盟店实行总部制定的统一价格,如需调整价格需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总部批准后方可实行
7、总部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加盟店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8、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者违约造成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损坏的,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9、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款到出货”制度且加盟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特特别约定除外),如遇到极特别情况,由加盟店和总部协商决定供货情况
10、各加盟店不得销售其他同类产品,一经公司发现,将从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半甚至更多作为警告
如继续销售其他同类产品,公司将取缔其加盟资格,扣除其所有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