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现行版本:A2013—10-10 发布 2013-10-10 实施长春青怡坊经销有限公司 发布 目次1.目的2.适用范围3.职责4.工作程序5。 相关文件1.目的法律规范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公司经营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及动火分析等,杜绝违章作业,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等。3 职责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3.3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批准。4 工作程序4.1 定义4。1.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4。1。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2025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2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二类。4。2。1 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配电室、空调控制室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2。2 二级动火作业在生活区和营业区外部附近区域的动火作业。4。3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别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4 动火作业安全条件4.4。1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 4.4。2 必要时要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时,物业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必须到场,消防人员到现场监护.4。4.3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排风要顺畅,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4.5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4.5.1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安全生产证,在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高处等作业规定。4.5.2 动火现场或附近的下水井、沟道、地槽、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和可燃物并予以封闭。4.5.3 动火设备内的可燃物、气体、化学危险品应彻底消除,并进行置换或用直流风机吹风,达到设备内动火条件。4。5.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与走向,实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地面动火时,周围有可燃物,应实行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实行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5。5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接件上,不得穿越其他设备搭火。4。5.6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