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编号: KJLQHT-AD—001 项目名称: 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 甲 方:四川凯基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 方:李晓涛签订日期: 2025 年 7 月 12 日 签订地点:西藏 · 拉萨 劳务承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本合同由四川凯基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经理部(下称甲方)与李晓涛(下称乙方)商定并签署。鉴于甲方承建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需要,现将该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拟由乙方进行劳务承包,甲方通过并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目施工、完工、修补缺陷的承诺,就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责、权、利明确,达成如下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1、合同各方:1.1 本合同的甲方是:四川凯基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经理部 , 授权现场管理代表何海涛(项目经理)。1。2 本合同的乙方是:李晓涛(签字) 乙方施工现场代表:许伦华 ( 签字) 2、合同项目范围2。1 合同项目范围:安多县青藏公路综合服务区土石方工程(含项目部驻地建设、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河道治理、土石方回填及开挖)。 3、承包方式3.1 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3。2 固定总价均已包括实施和完成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税金、保险、临时设施、施工水电、保通及环保费用、为迎接领导检查,清理施工现场及制作设立标语、标识、警告、警示、指示牌等,以及明示和隐藏的子目等所有相关费用、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并已得到双方确认的合同总价。3.3 对于未列入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总额价中,不得另外计价。3.4 工程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顶面标高要求,实际支付按第 7、8 条执行。3.4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在执行期间内固定不变,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总价。4、合同价格:4。1 合同总价金额: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 小写: 1500000 元),该合同 为总价包干合同。4.2 变更工程及新增单价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3 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5、材料供应5.1 为保证工程材料质量,本合同项目的主材(水泥、钢材及炸材)由甲方供应,主材费用在乙方工程计量款中扣除;甲方供应材料的由甲方收取材料总价(运抵施工场地价格)5%的管理费。5。2 除甲方供应主材以外的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若乙方委托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收取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