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程序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法律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有关程序,明确各单位劳资部门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质量,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序适用于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2、职责劳资社保部与组织人事部按各自管理权限负责集团公司劳资社保、人事管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劳动人事管理中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
各单位劳资部门主管在集团公司劳资社保部和组织人事部的业务领导下及单位经理的行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3、工作程序3
1 人员招聘程序3
1 申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必须根据如下程序提出申请:3
1 填报“招聘申请表";3
2 报送劳资社保部或组织人事部对如下内容予以审核:a
缺员是否属实;b
可否内部调剂;c
招聘条件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
3 劳资社保部或组织人事部审核后,在“招聘申请表”中写明审核结果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1 劳资社保部或组织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招聘申请表”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途径、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发布日期等内容
2 在本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或联络有关职业学校、人才市场、职业介绍部门就近发布招聘通告
3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特别岗位人员(特别岗位人员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财会、劳资、材料、特种作业人员、司机等)可根据招聘条件及招聘费用预算主要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人才网页进行招聘
禁止情形:童工、超龄3
1 初审由劳资社保部或组织人事部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身份证、文凭、职称证书、驾驶证、特别岗位上岗证等能证明自己文化素养及能力的证书)进行审核,招聘生产工人也可委托用人单位劳资主管进行审核,辨明真伪,应聘人员要填写好“招聘登记表”并附本人照片
劳资社保部或组织人事部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