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索赔的预防与处理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王旭文[摘要]在工程项日建设中,正确开展索赔工作是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正规和完善的必然要求,它可以有效的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规范合同双方的各自行为。在当前建筑市场由于索赔而引起纠纷日益增多情况下,本文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索赔因素进行了总结,主要从发包方管理的角度对索赔预防与处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关键词:发包方合同管理工程索赔预防与处理一、工程索赔的主要形式索赔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行为。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是双向的。一方面是承包商向发包方提出的索赔,承包商是工程施工的承建者,在整个项日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面临设计问题,设备材料问题,不能按期支付等矛盾,因而提出索赔较为频繁。另一方面是发包方因工期、质量问题向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也称反索赔,此类索赔一般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在工程中一般索赔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单项索赔,所谓单项索赔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索赔事件发生之后,索赔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就此事件提出索赔。单项索赔一经批准便可列入下个月的进度款支付中,即时结清。另一种是一揽子索赔,是指在工程竣工前,索赔方将已有索赔汇总在一起,向对方提交一份索赔报告,经审核及双方协商后列入工程结算。单项索赔由于涉及到事件单一且及时,金额也较少,所以处理起来较容易,双方往往容易达成协议。而一揽子索赔,由于涉及事件多,有些事件事过境迁之后说服力不强,因此双方在协商时容易引起争执,所以一般不宜采用。根据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只能采用单项索赔。二、引起工程索赔的主要因素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一次性(单件性)、体形庞大、施工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许多不可预见的事件。工程建设中实际发生的情况归纳起来,引起承包方索赔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发包方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2、不可抗力。主要指外界环境原因引起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又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3、合同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圣经”,严格地讲合同是由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等一系列的文件所组成的,如果这些合同文件在用词上不够严密、互相矛盾或有遗漏、错误,将成为产生索赔的重要因素。4、合同变更。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取消某些工作、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等。5、价格变动的影响。我国目前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必然引起汇率、物价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有时是处于无规律可循的状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变化,无疑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将会对合同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6、工程师的指令。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三、工程索赔的预防通过以上对工程索赔因素的分析,对于工程索赔,作为发包方的管理主要是在预防和处理方面下功夫,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1、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使计划、设计等工作尽可能严密细致,以减少实施中的返工修改。2、从招标阶段开始,注重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系列合同文件文字的严密性,以防止因文字漏洞造成索赔机会。3、在工程招标评标时,应将各投标单位在以往施工索赔中的表现作为综合信誉评价的重要指标,择优选定信誉好的承包商。4、作为发包方的管理人员应注意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在设计管理方面应努力做到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图纸、资料,并要求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5、在物资供应方面,发包方应做到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