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包月合同甲方:苏仙市政一分公司项目部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就甲方承包乙方汽车在郴资桂道路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郴资桂道路北湖段改扩建工程B1标。2、承包范围:K0+300〜K2+300范围内的工程。二、承包内容:清表、清淤、开挖、回填等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土石方的运输。三、承包方式:乙方提供合格、合法能正常运输的后八轮汽车甲方按月支付包干费。四、承包时间:自2010年5月26日起全甲方工程完工或甲方通知停工时止。五、包十价格:乙方车辆工作满一个月后甲方按每月每辆壹万陆千叁百圆整(¥16300元)的价格支付包月费。六、付款方式:1、每月工作时间满后,五天内支付包月费。2、每月支付包月费的80%,剩余20%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七、工作时间:1、乙方汽车,因天气原因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误工,甲方不扣包月费。2、乙方汽车因自身原因造成停工误工,甲方按实际时间扣除。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岗。4、乙方车辆故障或确需保修保养,每月不得超过两天,两天内甲方不扣包月费,超过2天后,按实际天数扣除包月费。八、双方责任:1、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是执证,熟练人员,并服从甲方管理。2、乙方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工,怠工。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和甲方统一调度,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否则责任自负。4、施工时甲方提供乙方就餐,但不提供住宿。5、甲方必须按月按合同规定支付包月费。6、甲方负担汽车的燃油费。7、乙方车辆统一停放在甲方规定地点。九、安全责任:1、乙方自负操作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2、甲方因施工原因,要求乙方特殊处理土石方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按事故的责任划分负担。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卜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为凭,自签字时生效。甲方代表:苏仙市政一分公司项目部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