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中華大學工程科學研究所博士生申請出國研修實施辦法97年11月24日9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工科所所務會議審議97年12月10日97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通過第一條中華大學工程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協助本所博士生至國外大學進行研修活動,以拓展其國際視野,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擬出國進行研修之學生,須在本所至少修業二學期以上,且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方可提出申請
第三條申請出國研修之國外大學,應以本校簽訂學術交流協議之學校為限
出國研修時間以一年為限
第四條申請出國研修之學生經監護人同意後,於每年2月15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
申請時須檢附:一、申請表;二、研修計畫書;三、大學及研究所英文成績單(含名次證明)影本;四、指導教授推薦書;五、英語能力證明:托福電腦測驗CBT-TOEFL成績220分或IELTS6
5分;六、其他有關國外大學要求之文件
第五條本所審查通過後,將申請資料於每年3月1日前送國合處,並由國合處接洽國外大學,進行申請研修事宜
第六條學籍與相關事宜
一、出國期間其學業與學籍處理,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役男出國之兵役問題,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出國學生於國外交流大學所修習之學分與課程,應於事前經本所同意,並於回國後檢具其國外大學成績與學分證明,送本所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認
第七條本辦法經所務會議審議,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中華大學工程科學研究所博士生出國研修申請表件目錄申請人姓名︰申請人就讀組別︰年級:申請人學號︰申請表件(請按照下列順序排列)︰1
研修計畫書3
大學及研究所英文成績單(含名次證明)影本4
指導教授推薦書5
語言能力證明6
其他有關國外大學之文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