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甲方:乙方:签定地点:签定时间:一、背景及目的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理作了明确规定,青岛市也相继出台了《青岛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青岛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于2006年4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鉴于上述背景及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详见下表)委托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危废名称、数量及处置价格危废名称废漆渣废日光灯管废打印墨盒代码900-250-12//形态处置价格固固固3000元/吨运输价格包装规格备注//////袋装纸箱纸箱4元/支20元/个1收费依据:青价字[2004]18号文件
2处置物重量按照实际过磅计算,由双方签字生效
3甲方距乙方处置中心(莱西姜山)距离150公里
三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和2暂时贮存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无泄露包装(要求结实)并作好标识(标签由乙方提供),如因标识不清、包装破损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如因成分不实、含量不符等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按照《青岛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有关废物转移手续
5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指定具体运输处理时间,并提前48小时以上电告乙方,运输工作结束,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据后,十日内以支票或现金形式付清乙方所有费用
6甲方要为乙方运输车辆提供方便,并负责危险废物的装车工作
四乙方责任1乙方凭甲方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时进行固体废物的转移
2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如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