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工作安排,我部在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4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chenggsh@mail
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筑许可2第一节人员从业许可2第二节企业从业许可4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5第三章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7第一节一般规定7第二节发包9第三节承包12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及中介服务13第五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6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9第七章监督检查22第八章法律责任23第九章附则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及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工程、土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装饰装修、维护维修、拆除;建筑构配件的生产与供应;服务于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基本政策)国家扶持建筑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保护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
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科学管理方式,鼓励节约能源和严格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