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规划师管理办法(2015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管理
2第三章人员招募和解约
6第四章人员归属关系
8第五章委托报酬
15第六章晋升与考核
21第七章附则
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险规划师队伍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特制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规划师管理办法(2015修订)》(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规划师”是指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服务公司银行保险存量客户,进行新业务拓展的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人员
第三条第四第五本《办法》所称“职级”是指保险规划师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级别
本《办法》所称“津贴、奖励”是指保险规划师达到公司相应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
本《办法》所称“职责”是指保险规划师达到一定职级时所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客户资源”属于公司资源,归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进行统一分配
分配给保险规划师服务的客户资源数量应与保险规划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