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拆分与偷税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一项经济业务通常通过一份合同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当事人会对同一笔经济业务的标的金额进行拆分,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比如,将同一笔劳务的合同收入拆分成个人劳务报酬收入和企业经营收入两部分
再比如,将同一笔劳务的合同收入拆分成企业经营收入和由合同收款方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的增资款(非常规意义上的增资)
一、合同能不能拆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合同法》同时作废)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可见,合同订立主体之间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自由设定,可以对合同进行拆分,也可以对多个合同进行合并
只要做到守法和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什么是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针对合同拆分行为本身,将其归入到偷税行为,很是牵强
因为合同拆分,不同于规定中列举的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强行解释,难以让人信服
三、合同拆分行为与偷税行为的合流情境1/3情境一:某人与某剧组达成协议,演出总收入3000万元,分两部分支付,一部分作为个人的劳务报酬500万元,另一部分作为该演员在某税收洼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这种拆分方式,必然会导致整体税收的减少
对于演出行为本身,是否可以析解,是合同能否拆分的前提,也是判断此种节税行为是否合法的基础
约定某人在该剧集的前1/4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