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奖罚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规范》、《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提高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以及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或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所有在建施工项目。第二章、处罚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将按以下规定给予项目经理部相应的处罚。1、收到县、市、省各级行管部门发出的质量或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达到整改要求的,除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以外,公司分别给予项目经理部10000元/次、20000元/次、60000元/次的追加处罚。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2、在县、市、省各级行管部门的各种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除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以外,公司分别按以下标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追加处罚:A、县级:按最低不少于50000元/次;B、市级:按最低不少于100000元/次;C、省级:按最低不少于150000元/次;第二条、对项目经理部不重视工程施工质量,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公司按以下规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1、项目经理部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存在质量隐患但未造成质量后果(事故)的,公司按1000元/次至2000元/次给予处罚。2、项目经理部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并已经造成严重质量后果(事故)的,项目经理部除按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外,公司按5000元/次至10000元/次追加处罚。3、项目经理部故意使用劣质主要材料的,公司按5000元/次至10000元/次给予处罚。对已经造成严重质量后果(事故)或社会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外,公司按10000元/次至50000元/次给予追加处罚。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定搭设安全设施或野蛮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按1000元/项至5000元/项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1、高处作业没有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的;2、“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安全标志的;3、井架、人货用电梯出入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隔离防护棚及安全指示标志的。4、架空线、街面人行通道及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或防护架且无安全标牌的。5、在脚手架上直接安装机械设备、摇头把杆、悬挑平台及卸料斗(溜槽)的。6、擅自拆除脚手架拉接点(连墙件)、顶墙杆件、防护栏杆、安全竹笆的。7、擅自拆除、随意变动或故意损害“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牌的。8、脚手架上堆物超负载(三层侧砖)的。9、未按方案及规定搭设移动操作平台、钢平台、落地操作平台就投入使用,或在使用过程中擅自拆除其安全装置的。10、砂浆机、搅拌机不设置市区三级沉淀三级排放、郊区二级第4页共10页第3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0页沉淀二级排放的;或市区工地土方车进出工地未冲洗;或未办理夜间施工手续擅自施工;或夜间施工灯光照向居民区的。第四条施工用电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按1000元/次至5000元/项给予处罚。1.电源线不按规定架空(汽车通道高度六米以上)或埋地附设,被车碾压的。2.开关箱内动力电与照明电混装的(除装照明隔离开关外)。3.配电箱未按规定做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源线直接接隔离开关下桩头,电箱总成残缺不齐,照明使用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