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学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校工作条例》,认真学习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干部学习质量考核评价的意见》和《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学,加强学员的学习管理,提高学员在校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员学习、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学员学习、管理考核坚持的五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在校学习与加强锻炼相结合的原则
把学员在党校的学习态度作为学员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体现;二是坚持科学从严定量考核与发扬民主定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既注重学员的量化考核学分,又充分发挥学员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作用,开展学员民主评学,实行定性管理;三是坚持学习质量考核与日常表现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既考核学员的学习效果,又考核学员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行为;四是坚持统一考试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对所学课程专题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同时针对单元学习内容,不定期抽查学员进行考核;五是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结合的原则
对组织教学的各方面内容,都列入考核范围但重点突出单元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毕业论文(调研报告)的分值比重
二、学员学习、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管理按照1000分制进行考核
教务处负责组织学习考核各项工作,跟班教研部室负责监考、批阅、统计等工作,管理考核成绩由学员管理处和公务员培训处分别负责记录并统计,综合考核成绩由教务处和学员管理处、公务员培训处共同汇总、折算,并报校学员管理委员会审定
按照学习考核成绩600分、占60%,管理考核成绩400分、占40%的比例,二项相加之和即为学员在校期间综合考核成绩,计入学员学籍档案
三、学员学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