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形式要件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两种特殊的合同生效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解除时生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来的
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希望立即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时又不希望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一直存续,而是愿意在一定的事实发生时,让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使合同的订立更能满足当事人的意愿,体现合同自由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
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附条件合同的种类: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