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贷款评审档案管理贷款评审档案是指贷款项目在开发、评审、审查、承诺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和历史纪录,是贷款决策和信贷管理的依据和凭证。第一节目标与原则一、目标确保在评审过程中所形成和记载的原始资料、历史纪录完整、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严格保管,避免遗漏、丢失。二、原则统一领导、总分行两级管理、经办人立卷、以项目为主线、各负其责、集中保管。第二节职责分工与工作要求一、职责分工1、总行办公厅,分行办公室是贷款评审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2、评审部门的评审处负责评审档案归档,总行评审部门综合处和分行办公室分别对本部门形成的贷款评审档案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统一办理交接工作。3、总行综合计划局、信用管理局、法律事务局分别负责本部门在贷款项目风险判断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4、评审管理局负责贷款项目审议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二、工作要求1、办公厅、各业务部门综合处对全行、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2、部门之间、部门内工作人员之间交接评审档案材料时,应办理交接手续。3、各归档部门应根据机构变动、评审业务不断改进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本部门评审档案材料归档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归档评审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第三节工作流程和归档内容一、分行(一)工作流程(二)归档文件范围及顺序1、评审报告(印制件)2、评审报告(签字件)及附件,包括:借款申请书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文件、投资调整批复文件各项资金来源落实文件一类变更还款资金来源落实文件收费项目各项收费批准文件信用结构有关文件评审谈判纪要或备忘录“三师”意见各行业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分行受理意见(或入库推荐意见)意向承诺或协议新组建项目法人的信用评级报告其他相关重要文件3、贷前变更的相关文件提示:与上述内容不涉及的可不在此列主送人或抄送人为国家开发银行的文件都必须是原件贷前变更文件由经办处随同合同文本一并向分行办公室移交归档(三)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1、建档评审人员(立卷人)在评审开始前即对贷款有关资料建立档案,制作档案卷盒;在评审过程中进行收集整理,并编制贷款项目档案卷内文件目录;文件目录一式4份(一份留存备查,三份随档案移交),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入备考表。2、复核评审处负责对立卷人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如件数、页数、目录及缺项说明等,复核合格后在案卷目录表上签字。3、审核贷委会纪要下发后30日内连同贷委会纪要一并送交分行办公室审核。4、入库审核合格后,评审档案由分行办公室归入档案库备查二、总行评审部门(一)工作流程(二)归档文件范围及顺序1、评审报告(印制件)2、评审报告(签字件)及附件,包括:借款申请书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文件、投资调整批复文件各项资金来源落实文件还款资金来源落实文件收费项目各项收费批准文件信用结构有关文件评审谈判纪要或备忘录“三师”意见各行业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受理意见(或入库推荐意见)分行意见意向承诺或协议新组建项目法人的信用评级报告其他相关重要文件3、贷前变更的相关文件提示:与上述内容不涉及的可不在此列主送人或抄送人为国家开发银行的文件都必须是原件贷前变更文件半年整理一次,向办公厅移交归档(三)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1、建档评审人员(立卷人)在评审开始前即对贷款有关资料建立档案,制作档案卷盒;在评审过程中进行收集整理,并编制贷款项目档案卷内文件目录;文件目录一式4份(一份留存备查,三份随档案移交),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入备考表。评审部门经办处对立卷人归档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移交综合处2、复核评审部门综合处负责对评审经办处移交的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如件数、页数、目录及缺项说明等,复核合格后在案卷目录表上签字。3、审核贷委会纪要下发后30日内连同贷委会纪要一并送交办公厅档案处审核。4、入库审核合格后,评审档案由办公厅档案处归入档案库备查。三、风险判断部门(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