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文件名稱:內部品質稽核管理程序文件編號:G00P07制定單位:秘書室制定日期:89
18分發單位教務學務總務秘書會計人事技研圖書電算進修部進修學院軍訓系所修訂紀錄修訂日期單據編號修訂內容摘要頁次版本/次92
4本校ISO之理念已逐漸落實配合本校分層負責原則,稽核計劃之擬定由管理代表改由秘書室擬定,並由管理代表審核
1配合上述修改調整:另本校內部稽核原每年二次,已修訂為每年一次
CC05P01-02A文件編號G00P07文件名稱版本B制定單位秘書室內部品質稽核管理程序頁數1/2一、目的:驗證品質保證系統是否被正確實施,經稽核程序之作業,適時發掘問題,並採取矯正措施,以維持各項品質作業之有效性
二、範圍:凡一切品質系統有關之規定事項與實施部門均適用
三、權責:3
1稽核計劃擬定:秘書室
2稽核計劃之審核:管理代表
3稽核之執行:稽核小組
4稽核結果之審核:校長
四、定義:4
1稽核小組:每次稽核前管理代表負責籌組,並於稽核小組中選出一名主任稽核員
2主要缺點:完全未執行程序中明定之事項或有相關之作業系統但未有程序(書面)規定時
管理代表得視需要召開臨時行政會議執行管理審查業務單位
3次要缺點:除主要缺點其餘缺失則判定為次要缺點
五、作業內容:5
1稽核人員資格:曾受相關訓練,並持有證明者
2稽核員限制:被稽核單位內若有合格之稽核人員,不得對自己單位作內部稽核,以保持內部稽核之獨立性
3稽核方式:5
1本校內部稽核每年一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開,由秘書室負責於每學年下學期擬定『稽核年度計畫表』(附表一)呈管理代表審核後執行
2稽核前,由管理代表發出『內部品質稽核排程通知』(附表二)
4執行稽核:5
1稽核前由管理代表召集稽核人員,說明並確認稽核範圍及時程
2稽核人員可依照被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