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合同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聘用为(语文、数学等)教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1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1
按本合同的约定取得相应授课报酬
有权在不围反此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求甲方作为中间人协调与学生之间的各项事务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元、元、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元、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元,另外每位同学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注明:(1)每次课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元(一对一学生增加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
(5)小班学生以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元
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元/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
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0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水、用电、意外伤害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