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次抵押借款合同※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计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经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月利息按贰分半计算
第四条借款期限:三个月,自2008年08月28日起至2008年11月27日止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五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实用文档1(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第八条坐落在椒江区******厦***室[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的房屋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于***年***月***日抵押给***行,并取得贷款总计***万元,现抵押人同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