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公開取得,取最有利標精神企劃書評審須知範本應用說明:一、本範本適用範圍:採購金額未達公告金額(新台幣一百萬元)之採購案,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者
二、相關法令如有異動,請隨時注意上網下載最新版之範本
三、本範本如經自行修改或新增,應請於增加或修改之文字上加劃底線或特別標示,俾利審核
四、為配合電子招標作業之辦理,本範本請以電子檔修改後列印,不建議交付印刷
□五、本範本內文中有符號者,各單位應逐條審視勾選,未勾選項目宜予刪除
六、範本內容填寫須知:(一)企劃書內容及格式:由需求單位視個案之性質、評審之項目或要求廠商服務之事項,須由廠商檢附以供評審小組委員審查之資料、頁數及份數
(二)簡報詢答:若僅由企劃書無法獲得明確說明或資訊者,得要求廠商派員出席簡報、詢答;廠商簡報之時間則依需求單位所須獲得服務說明了解程度訂定
(三)評審項目及權重:由需求單位視個案之性質,要求廠商提供服務或物資之品質項目,依不同需求之事項以訂定評審項目及權重(所佔比例)
訂定應注意下列規定:1
採固定費用或費率給付者,得規定廠商詳列報價內容,另宜於評審項目中增設「創意」或「廠商承諾額外給付機關情形」之項目(內容以與採購標的有關者為限),以避免得標廠商發生超額利潤之情形
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列為評審項目者,所占配分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價格應納入評分,惟非以價格高低為唯一評分基準,應考量其報價之合理性及完整性作為評分依據,其所占配分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
(四)議價:於評審完成後,需由最優勝廠商與本府進行後續議價程序;若勾選「固定費用或費率給付」者,則依該費用或費率決標
1適用:公開取得,取最有利標精神臺南縣政府「(案件名稱)」評審須知(參考範本)一、評審小組由本機關人員或專家學者人組成,負責企劃書之評審工作
二、企劃書內容及格式(一)內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