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一、教育行政制度1、《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根据1992年正式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国家教育管理机关主要职权包括制定国家教育标准,对教育机构进行资格鉴定,确定教学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建立教育系统体制为自己创办的教育机构拨款,制定教育发展规划,监督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标准、纪律的执行情况等
由此可见,俄罗斯中央政府已经改变了过去对教育机构的中央集权管理,实行分权管理
总的方针是在保持文化、教育的联邦完整统一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扩大地方教育行政和教育机构的自主权,以保障教育的自由和多样化,保护民族文化和地区的文化传统
联邦政府和国家教育行政中对本国教育政策、制度、财政预算、标准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地方则根据联邦政府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建立相应的教育政策、制度、标准等,并负责具体实施
2、1996年,俄罗斯为了更好地解决整个教育面临的问题,将原来的联邦教育部和科学、高等学校、技术政策部合并,统称为普通和职业教育部,任命副总理级官员为该部部长
原教育部主管全国公立学前教育、中小学、职业教育、师范教育、校外教育、教师进修、管理直属学校和俄国教育科学院
原科学、高等学校、技术政策部下设高等学校委员会,管理全国公立综合大学、专业大学(学院)和中等专业学校
地方教育行政包括联邦成员共和国国家教育管理机关、边疆区、州、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自治州、自治州教育管理机关,区、市、学区教育管理机关
这些地方教育管理机关的职权范围,均由相应的国家政权和最高管理机构依法决定
二、学校教育制度(一)学前教育(二)初等教育(三)中等教育(四)职业教育(五)高等教育俄罗斯学校教育制度分为普通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基础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含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校后职业教育)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