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本制度报上一级管理公司备案
第二章审批程序和权限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表1),并按以下权限审批:(一)公司董事长出差,报请上级审批;(二)公司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四)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
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除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相应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第六条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费(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等)(二)食宿费(住宿、用餐)(三)公杂费(电话、传真、复印、邮政、汇款等杂用)第七条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A类标准报销费用;(二)总经理助理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按B类标准报销费用;(三)其他员工按C类标准报销费用;且按照地区标准,发放出差误餐补贴,出差期间不再报销餐饮费(有招待任务者除外)
类别火车飞机食宿备注A类硬卧经济舱500元/日入住三星级以上(含)饭店标准间(一人一间)B类硬卧经济舱400元/日入住三星级以下(含)饭店标准间(同性人员两人一间)C类硬卧经济舱详见第七条(四)1
入住三星级以下(含)饭店标准间
同性员工按两人一间标准间住宿
3.视工作紧急程度,选择确定交通工具
连续乘火车5小时以下乘坐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