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评定表企业名称:项目序号评定内容验收情况评定结论(合格/不合格)一机构与人员1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该企业设有专职质量管理员人,姓名,性别,年龄
2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是企业药品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在质量负责人职责中有体现()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得有《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应熟悉《药品管理法》、GSP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经现场提问,企业质量负责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企业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从事药品经营工作三年以上,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不含)以下且经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或具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该企业质量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为,年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年,现场验收时在职在岗()
*5在南通市区及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市、如东县、如皋市、海安县政府所在城镇行政区域开设药品零售企业的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含质量负责人在内),其中至少应有1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从业药师(从业中药师)或具有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中药饮片配方业务的,至少应配备一名执业中药师或者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该企业第二药师职称是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从业药师()、从业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药师()、中药师()
6企业从事药品质量验收工作的人员应为药学技术人员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经过药学专业培训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药品质量验收工作的人员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书
药品验收员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