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1.广东省普通高中语文教学水平评估指标本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领域,11个二级指标项目,50个要素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1.教学管理1
1教学理念1
2教学计划102.教学保障2
1教学人员2
2教学条件103.教学过程3
1教学常规3
2教学研究3
3教学评价3
4教学资源604.教学效果4
1课程达标4
2学业水平4
3充分发展20说明:1.评估结论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2.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1项,总分值100分,最小单位为1分;得分达到85分为“优秀”;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广东省普通高中语文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标准分值评分操作方法得分备查材料自评他评1.教学管理1.1教学理念①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要求
实施素质教育,体现创新教育,具备先进的语文教学理念
②坚持启发式教学
③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④体现语文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
5③要素2分,其余各要素1分
①能够体现语文教学理念的有关材料
②新理念体现为具体的教学言行
③三维目标落实在具体课例中
④教学过程中工具性人文性统一
1.2教学计划①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4〕47号文)要求,开齐、开足必修模块,达到课程标准教学要求
②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粤教研〔2005〕7号),语文教师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③学校语文科组有教学工作计划;教师有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5①②要素2分;③要素1分
①语文课程必修与选修课开设表
②科组教学工作计划
③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计划
④语文科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