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009版强制性条文内容综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补充了2002版强制性条文实施以来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含修订项目,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的强制性条文,并经几上几下、数易其稿、适当调整,最终修订而成
其主要内容是现行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条文
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共分10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226本,编录强制性条文2020条
篇目划分及引用标准如下表所示:2009版房屋建筑强制性条文篇目一览表项次篇目名称引用标准数编录强制性条文数1第一篇建筑设计382082第二篇建筑设备332653第三篇建筑防火334464第四篇建筑节能10845第五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0906第六篇结构设计211767第七篇抗震设计12898第八篇鉴定加固和维7100护9第九篇施工质量4931410第十篇施工安全1324811合计共十篇226本2020条[相关链接]与房屋建筑02版强条比较,02版共设九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107本,编录强条1444条;09版设置十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226本,共编录强条2020条
09版增加了第四篇建筑节能,本篇新增录强条84条
六、2009版强制性条文解读及应用实务第一篇建筑设计《建筑设计》篇共涉及38本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摘录的规范见09版强制性条文P1-3-26~1–3-27标准目录
《建筑设计》篇分为三章:1、设计基本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3、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各章基本控制要点如下:1、设计基本规定控制要点:建筑设计的质量控制,首先考虑如何满足建筑功能基本要求
针对目前常发事故中,大量存在追求速度、形式,忽视基本要求的现象,2009年版继续把基本规定作为重点控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