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一、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二、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三、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实施细则四、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综合制度1
文件归档制度2
档案移交制度3
档案保管制度4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5
档案统计制度6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7
档案工作保密制度8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9.档案库房管理制度210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投资、建设、运营、开发以及日常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企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各类记录材料
3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综合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统筹规划公司档案工作,制定公司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公司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督促指导公司各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4移交归档,并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