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宁波市水运工程建设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号:甬交建[2007]240号发布机构: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主题词:发布时间:2007-07-19生效时间:2007-08-01浏览次数:76【大中小】【我要纠错】【保护色】甬交建〔2007〕240号
doc宁波市交通局文件宁波市港口管理局甬交建〔2007〕24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水运工程建设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交通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质监站:《宁波市水运工程建设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6月27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二○○七年七月十九日宁波市水运工程建设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建设是指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立项、工可、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活动
第3页共17页第2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7页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市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县(市)区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行使水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