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标书投标书1、1、投标书2、2、投标担保3、授权书致: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淮安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1、经认真分析、领会了贵方提供的宁淮高速公路NH-JL-HA21合同段工程全部的监理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1号至第1号),并考察现场后,我公司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贵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对应路面施工合同中标工程量清单小计金额的%的总价,优质承担并完成上述工程的现场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服务工作
2、我方同意从递交投标文件起90天内保持投标文件有效
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遵守本投标文件的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提供贵方要求的补充资料,参加贵方组织的主要监理人员的技术答辩,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通知
3、我方在此承诺:我公司若能中标,将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全面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随同本投标书,我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如果我方出现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标书;或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拒绝接受按照投标须知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合格的履约担保,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江苏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2005年3月3日投标担保说明:我单位提供的投标担保为银行汇票授权书致: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本授权书宣告:江苏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金法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江苏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张艳平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宁淮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第NH-JL-HA21合同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