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56号现批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7-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12(1)、3
14(1、2、3、4、5、6、7、8、11)、4
2(3、4)、4
5(3)、8
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1总则1
1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生产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企业的总平面设计
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4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工业企业IndustrialEnterprise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GeneralLayoutDesignofIndustrialEnterprises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工艺要求及物料流程,以及建厂地区地理、环境、交通等条件,合理的选定厂址,统筹处理场地和安排各设施的空间位置,系统处理物流、人流、能源流和信息流的设计工作
3厂址选择PlantSiteSe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