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企业并购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2010-10-2011:22:34)转载▼标签:并购税收会计财经分类:投资银行—总结博注:本总结主要参照非执业CPA培训课程一、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界定(一)企业合并准则规范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时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1、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必须构成业务(1)业务的含义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者实现的收入,可以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经济利益的回报
(2)若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能形成企业合并,而应作为购买资产处理(如企业购买空壳公司),将购买成本按照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配
注:《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2、控制权发生转移与报告主体发生变化企业合并会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而报告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即控制权的变化会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
(二)不属于企业合并的交易或事项1、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规定: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